核心速览

  • 欧盟委员会于本周一发布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(PPWR)实施指引,该法规定于8月12日生效。
  • 新指引旨在澄清受覆盖的生产者、进口商和包装的定义,以及一次性物品和PFAS的限制。欧委会还发布了一份常见问题解答文件,涵盖堆肥性、环境声明、空余空间、塑料购物袋等议题,据称回应了利益相关方提出的问题。
  • 包装行业组织Europen对指引发布作出回应,称其“仍未能提供企业迫切需要的法律确定性和运营清晰度”,导致投资决策和合规规划停滞不前。

深度解读

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(PPWR)取代了1994年出台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,并与一次性塑料指令(SUPD)相互关联。该法规酝酿多年,于去年最终敲定。

PPWR的目标包括:自2026年8月12日起禁止在食品接触包装中使用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(PFAS);以2018年为基准,到2030年减少5%的包装废弃物,到2035年减少10%,到2040年减少15%;到2030年使所有包装“以经济可行的方式”可回收;允许组合包装、运输包装和电商包装最多有50%的空余空间;并统一包装的分类标签。

欧委会、成员国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仍在努力制定未来几年内与标签、生产者责任延伸、再生含量、可回收性标准等相关的授权法案和实施细则

Europen表示,距PPWR生效不足五个月,“整个包装价值链的不确定性已达到临界水平”。

Europen写道:“行业必须被置于能够行动的位置,这需要及时提供实用、连贯的法律指引和关键的二级立法,以便实施。”

以下是指引文件中众多澄清事项中的几个要点:

  • PFAS无过渡期:在8月12日之前生产但PFAS含量超过PPWR限值的包装,在该日期之后不得投放市场:“PPWR未规定库存耗尽的过渡期”。
  • 再生含量豁免:欧委会将在2028年1月1日前评估是否需要进一步豁免塑料包装的再生含量要求,或修订现有豁免。
  • PPWR与SUPD的相互作用:根据指引,SUPD将于2027年进行评估,欧委会需确保其与PPWR的连贯性和一致性。
  • 国家规定:成员国可以设定自己的额外或更高的再利用或可回收性目标,但必须确保其“不会对内部市场贸易造成不成比例和不合理的障碍,或产生竞争扭曲”。